第286篇:避孕药(及其替代品)(派博)

“堕胎就是避孕(birth control)。”[1] 事实上,“避孕用生育控制(birth control)”这个词不准确,避孕应被称为“受孕控制”(conception control)。所有基督徒夫妇都应遵循这一原则:“我绝不会毁坏一个受精卵。”然而令人痛心的是,所谓的“避孕药”似乎正是为此目的而设计的。因此,“无论通过什么样的研究或咨询,请尽你所能地认真判断,决定你应该采用哪种受孕控制方式。”[2]

不杀死一个已经受孕的孩子,这是基督徒向至高神作出的承诺。

而这正是“避孕药”所带来的严重问题,因为“大多数口服避孕药都有成为堕胎药的风险”,这些避孕药(至少有一部分)的设计目的,就是为了终止一个“已经成为人类”的受精卵。[3]

教会中确实需要对此议题给予更多认真的反思和讨论。“当我回顾四十五年前与诺埃尔的婚姻生活时,最让我战兢的一件事就是:我们是否曾因服用一颗药,无意中堕掉了一个孩子?我当时甚至都没往这个方向想过——原来有些药片竟会以这样的方式起作用。”[3]

而像紧急避孕药,以及其他过去、现在乃至未来的化学流产药物,其明确的目标——诱发堕胎——更是显而易见的。[4]

在决定使用避孕方式前,请思考以下五项原则:

性是一份美好的神的礼物,在婚姻中,它最常体现的功能是带来亲密与愉悦,而不仅仅只是为了生育。

承诺绝不使用任何摧毁受精卵(即人类生命)的堕胎型避孕方式。

在做出任何永久性避孕决定前(如输精管结扎或输卵管结扎)务必慎重。因为若配偶去世,而你再婚,那你的这个决定就会变成未经新配偶同意的“终局选择”。

不要以自私的借口干预神在你生命中所定孩子数量的旨意。

“不要因为孩子会妨碍你旅行的自由、夜晚的清闲,就决定不要孩子。”

换句话说,以上所有教导,都基于一个前提:对神国度旨意的彻底委身,而非为了世俗的便利。“无论我们决定生育孩子,或选择不生,都应当是敬拜性的回应——因为我们已经向神全然的呼召说‘是’,而不是出于自私,只是为了让自己少吃点苦。”[5]

*****

[1] 改编自发表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的“派博牧师答疑”第 552 问:“Is Permanent Birth Control a Sin?”

[2] 改编自发表于 2013 年 12 月 5 日的“派博牧师答疑”第 230 问:“Should Christians Use the Pill?”

[3] 改编自发表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的“派博牧师答疑”第 552 问:“Is Permanent Birth Control a Sin?”

[4] 改编自发表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“派博牧师答疑”特别篇 SE31 问:“Roe v. Wade Has Ended—Our Pro-Life Work Has Not.”

[5] 改编自发表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的“派博牧师答疑”第 552 问:“Is Permanent Birth Control a Sin?”

译:CP/SG;校:JFX。原文刊载于《派博牧师答疑》(Ask Pastor John)一书英文版 184 页:“On birth control pills (and their alternatives).”


来源:本文选自福音联盟中文网站,点击此行链接即可阅读原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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