结婚,是另一种形式的自杀

赏赐的是耶和华,收取的也是耶和华,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”(伯1:21)。

婚姻就和人生一样,兼具赏赐与收取的程序。婚姻所赏赐给人的,相当显而易见,亦即另一个人的爱。它所收取的,也许就不那么明显了,因它夺走的,是人独立自主的思想与行动自由。

假设人们确实了解婚姻对独立自主的限制力有多大,就不会想到要离婚了,他们将视结婚为自杀。不过,话说回来,如果人们真正明了婚姻是要求人完全舍己的,那么这世上的婚礼将大为减少。因为结婚也是另一种形式的自杀,它不是舒适与安全感的保障,相反的,是为主舍弃生命的一个途径。

一般对婚姻最常见的幻想之一,就是以为婚姻是个圣所,是在这陌生、冷酷的世界里唯一熟悉、安全、能给人保护的地方。在这个温暖的窝巢中,一切变迁、挑战、悬而未决之事所带来的困扰,会缩减到最少,生活的波折也会消弭平息。

家是人可以跷起二郎腿,休养生息,将一切挣扎都摒除于门外的地方。大体而言,这些说法都是正确的,神要我们享受家的安全感。不幸的是,人往往把安全感误作自满自足的同义词。

俗谚说:“家是男人的城堡。”但在实际应用上,这句话其实意味着:纵容或甚至鼓励男人在家的舒适疆界,或无法律限制的特区内,我行我素,像暴君一样妄自尊大,或狂虐如恶魔。因为他的家人岂不应当是最“了解”、最“接纳”他的人么?结果婚姻成了制度化的自满形式,互相助长性格偏差的暖房。爱甚至被解释成:认可各种自私、邪恶的自由行动权,或准许夫妻彼此以恶相向的特赦状。

事实上,神圣的婚约,就和一切神圣的律例一样,并非为懒人而设的舒适站;相反的,应该是夫妻学习克己自制、完全舍己的系统课程。家不是男人的城堡,更恰当的说法是他的修道院。假使他有幸在那里受到国王般的礼遇,那也是为了激励他做一个更谦卑的仆人。因为婚姻设立的本意,就是为人构筑一个环境,在里面,他可以在爱中持续不断地正视自己最质朴、丑陋的本性及罪证,并且一天天在爱的激励下悔改,更新变化。

婚姻就像修道士决志献身圣职一样,是个毅然决然的抉择行动,矢志踏上不断舍己、自律、离世遁隐的路径。这一步是一个激烈的转变,任何人若没有准备好,或无心放下自己的意志,全心顺服另一个人的意志,就不够格。但是人无法放下自己的意志,除非是被另一个意志所降服;人也无法击破自私的劣根,除非借着自律、克己自制,根除那势力不断扩张,名为“人之意志”的固执怪物。

神在婚姻里巧妙地设计了一种特别温和(却不是无纪律、无效力的)办法,帮助夫妻谦卑自己,慑服其飘忽不定的意志。即使是最亲昵的夫妇,仍不可避免地会卷入一场意志的斗争中。因为婚姻是一项企图使两个自恃好强的中心势力,在几乎不可能合作的情况下结合在一起的大胆尝试。婚姻势必演变成一个冲突的镕炉,熬炼意志的坩埚,在其中,两人的意志必须熔化、炼净,使百炼钢成为绕指柔。

大多数人在签定婚约的时候,都不知道这是他们必然会面临的考验,不晓得婚姻结果会变成一种彻彻底底的默认,在克己自制的艰难过程中,学习甘心地顺从神及顺从另一个人。这场磨炼要成功,只有两个前提:第一,当事人必须从心底接受这些挣扎、征服自我直到它被驱除的过程;第二,当事人必须越来越觉悟他的自我不能而且不许在这场冲突中争胜。

耶稣说:“你们中间最小的,他便为大”(路9:48)。充其量,婚姻是一种可以名之为“甘拜下风”的竞赛,是两个决意不肯占上风的意志互相退让的拔河赛。这是在姻婚中唯一真正行得通的态度,因为这正是神为婚姻所设计的方式。他特别为结婚的男女拟定这种全心投入,完全心平气和,又甘心乐意地接受“自我逐渐衰微”的历练,让神得尊崇与荣耀。

正如施洗约翰形容耶稣:“他必兴旺,我必衰微”(约3:30),这也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命运:自我必须衰微,好让神的荣耀显大。


来源:本文选自梅麦克《比翼双飞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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